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我市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帮助我市重点行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现组织开展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事项)申报受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事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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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31日
《申报指南》部分内容摘录
一、专项条件
1.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申请的申报单位为已列入《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并实施相应组展项目的组展单位,及参加《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所列线下展会的境外展览重点参展企业。
2.每个组展单位申请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每个线下展项目实际组展规模不少于20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面积以项目主办方签署合同为准)或180平方米,组团参展企业不少于10家。
3.组展单位对组织参加境外展览安全承担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4.企业参展取得积极成效并获取订单,每家参展企业均提交《展会成效一览表》。
5.境外展览项目应当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已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关单据资料和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6.申报项目主体须与相关费用单据资料、支付凭证和合同协议等申请材料信息相一致。
7.资助费用仅支持申请单位对公账户支付,不支持现金、个人和关联公司等支付方式。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2024年8月17日18:00;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2024年8月23日18:00;
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预约指南:“掌上政务”APP,操作流程:【预约中心】—【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5-83165355,88107015;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755-88102445。
如需了解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