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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行业劳动纠纷案例】国际性会展民事纠纷
时间:2026-05-09   访问量: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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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

原告悦公司与被告亿百媒公司签订参展合同,参加亿百媒公司在国展中心(海) 主办的 2020CBE 孕器童装展。因展会延期,悦康公司要求退回参展费未 果,起诉至亿百媒公司住所地长宁区法院。长宁区法院审查认为,所涉展会在国 展中心举办,该案属于涉进博会案件,裁定移送青浦法院审理。青浦法院审查认 为,童装展虽在国展中心举办,但与进博会无关,本案不属于涉进博会案件。故 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后上海高院裁定本案由长宁区法院审理。

2. 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管辖涉及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 辖和指定管辖。根据民诉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有上海高院发布的《关于涉进博会案 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规定》,指定涉进博会民商事案件由青浦法院集中审理。 案中,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原告悦康公司起诉至被告亿百媒公司所在地的长宁 法院,但长宁区法院认为纠纷所涉展会在国展中心进行,而国展中心为进博会 主办地,因此应该根据指定管辖原则由青浦区法院审理。最后上海高院裁定由 宁区法院审理。

3. 重要意义

当原提起诉讼时,除了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外,还应去具有 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上海高院发布的《关于涉进博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 的规定》,指定涉进博会民商事案件由青浦法院集中审理,涉进博会案件指进 博会的组织者、参展者、采购、参观者、服务者等各类主体在参与进博会筹办、 办、撤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本案进一步明确了涉进博会案件的识 与认定,应按照前述规定,从纠纷与进博会的关联性去考量,而非与进博会承 方国展中心的关联性上去考量。既要将涉进博会案件依法集中管辖,又要防止 非进博会案件纳入集中管辖,才能为进博会提供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诉 前调解快捷、低成本化解涉外参展纠纷。

4.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 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 送。

《关于涉进博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规定

涉进口博览会案件”主要是指进口博览会组织者、参展者、采购者、参观 、服务者等各类主体在参与进口博览会筹办、举办和撤展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 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等案件。除依法属于专属管辖、上海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及当人约定管辖外,应由上海的基层法院管辖的涉进口博览会第一审民商事、 涉外商事案件,指定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涉进口博览会刑事案件, 依法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外,指定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涉 口博览会知识产权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及当事人约定管 外,指定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

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 ) 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北京、天、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辖区中级人民法

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 4000 万元以上 (包含本数) 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 、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辖 中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各战区、总直属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以上 (包含本数) 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 案情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 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法律、司法解释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另有规定的, 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 50 亿元以上 (包含本数)  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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